2.1 酒店客房预订由用户通过在线预订系统或电子邮件地址发送书面申请,以及通过电话进行。
联系方式:
个人预订:
+7 929 991-20-12bron@parusruza.ru团体预订:
+7 926 655 54 64corp@parusruza.ru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
- 客人姓名;
- 客人数量、出生日期、出生地;
- 入住和退房日期和时间;
- 客房类别和数量;
- 联系信息(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用户——为第三方预订客房的个人和法人,向酒店确认并保证他们是此类人员的授权代表,并拥有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他们有权在这些第三方已知条件下在酒店进行客房预订交易。
2.2 法人实体预订时,房间预订申请应以组织信头纸提交,并强制注明详细信息(组织全称、法定和邮寄地址、税务识别号、分类代码、由负责人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以及组织印章(如有))。
2.3 酒店网站上的电子预订表格等同于书面申请。
2.4 收到申请后,酒店将为其分配一个序列号,该序列号将在酒店与客户之间的后续沟通中注明。
2.5 如果预订申请得到确认或拒绝,酒店将向客户发送通知。通知将通过接收预订申请的相同方式发送给客户。
2.6 只有在酒店有空房的情况下才能预订。如果指定日期没有空房,酒店有权拒绝预订。
2.7 自酒店确认预订申请并向客户发送预订申请中指定的通知之日起,房间被视为已初步预订。
2.8 预订房间时,可以以任何形式签订合同,包括通过邮寄、电话、电子或其他通信方式交换文件(预订申请、预订确认通知等),以可靠地确定文件来自相应方,或者通过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RF CC)第435条和第437条第2款由双方签署一份文件,或者通过公开要约合同。如果接受要约中规定的条款并支付服务费用,执行这些行为的人将接受该要约并成为客户(RF CC第438条第3款)。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生效并成为
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9 团体入住的房间预订、付款和取消(撤销)应根据客户与酒店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
2.10 预订、入住或自由入住时,客人选择房间类别,而选择该类别中特定房间的权利由酒店保留。